一、单项选择题(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,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。每小题1分,共15分)
1.在中国古代普遍通行、历久不衰的结婚方式是( )
A.事实婚 B.法律婚
C.宗教婚 D.聘娶婚
2.美国多数州婚姻家庭法就其历史渊源来说主要来自( )
A.法国法 B.德国法
C.西班牙法 D.英国法
3.我国公民李某去日本留学,在日本准备和一位德国姑娘结婚,依据我国法律,双方结婚应适用( )
A.我国法律 B.日本法律
C.德国法律 D.我国与德国法律
4.“父母、女子、兄弟、姐妹等称胃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,而是一种负有完全确定的,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”。这一论断出自( )
A.马克思 B.恩格斯
C.列宁 D.毛泽东
5.在我国,“禁止家庭暴力”是下列哪一部法律首先规定的?( )
A.《刑法》 B.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
C.《婚姻法》 D.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
6.下列哪项禁止性规定是2001年修正后的《婚姻法》新增加的?( )
A.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 B.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
C.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D.禁止重婚
7.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,己身与表兄姐妹之子女属于( )
A.二亲等旁系血亲 B.三亲等旁系血亲
C.四亲等旁系血亲 D.五亲等旁系血亲
8.在立法上首先规定选择民事婚制度的国家是( )
A.英国 B.法国
C.荷兰 D.德国
9.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按其性质属于( )
A.分别财产制 B.婚后所得共同制
C.联合财产制 D.统一财产制
10.有关司法解释规定,复员、转业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部队带回的回乡生产补助费,离婚时( )
A.归复转军人本人所有 B.归夫妻共同所有
C.结婚10年以上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D.生育子女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
11.依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法定期间是( )
A.女方患病住院期间
B.子女满两周岁之前
C.女方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
D.女方丧失生育能力后
12.在我国《收养法》中,收养成立的法定形式要件是( )
A.订立收养协议 B.办理收养登记
C.办理收养公证 D.协议与公证并用
13.按照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,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,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,要求暂住的,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,但一般不超过( )
A.6个月 B.1年
C.2年 D.3年
14.当事人依照《婚姻法》第47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,其起算点是( )
A.当事人发现之日 B.当事人发现之次日
C.提起离婚诉讼之日 D.离婚判决生效之日
15.当事人以《婚姻法》第4条即夫妻应当互相忠实、互相尊重等规定为依据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( )
A.不予受理 B.应予受理
C.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D.女方起诉的可以受理
二、多项选择题(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答案,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。错选、多选、漏选均不得分。每小题2分,共20分)
16.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论述,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哪几种历史类型?( )
A.杂婚制 B.群婚制
C.对偶婚制 D.一夫一妻制
17.罗马市民法中婚姻终止的原因是( )
A.配偶死亡 B.自由权或市民权的丧失
C.离婚 D.失踪
18.在个体婚制形成时期通行的各种结婚方式中,下列哪些婚姻属于有偿婚?( )
A.互易婚 B.掠夺婚
C.劳役婚 D.买卖婚
19.在己身的血亲的配偶中,下列哪些亲属是姻亲?( )
A.晚辈直系血亲的配偶 B.长辈直系血亲的配偶
C.同辈旁系血亲的配偶 D.继子女与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
20.依据《婚姻法》的有关规定,弟、妹扶养兄、姐的条件是( )
A.弟、妹由兄、姐抚养长大 B.弟、妹有负担能力
C.兄、姐的配偶已死亡 D.兄、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
21.我国《婚姻法》对夫妻人身方面权利义务的规定内容包括( )
A.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
B.夫妻有同居的义务
C.夫妻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
D.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
22.依据《收养法》的有关规定,养子女未成年时,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情形是( )
A.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B.收养人生活困难
C.收养人有虐待未成年养子女的行为 D.收养人有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行为
23.按照有关司法解释,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,包括( )
A.未成年子女
B.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
C.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、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
D.成年子女
24.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的中国公民包括( )
A.现役军人、外交人员、公安人员 B.机要人员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
C.有前科的人 D.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
25.中国古代对立嗣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,其中包括( )
A.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
B.立嗣只能在立嗣者生前进行,死后不能立嗣
C.不得立异姓男为嗣
D.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
三、名词解释题(每小题3分,共15分)
26.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
27.亲等
28.拟制血亲
29.“七出”
30.继父母继子女
四、简答题(每小题6分,共12分)
31.简述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定原因。
32.收养有哪些法律特征?
五、论述题(共14分)
33.试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。
六、案例题(共24分)
34.(10分)李振华自幼被远房表叔收养,并随养父漂泊海外,现在新加坡定居。1990年,李振华回国探亲,见到自己的亲弟弟李振亚,此后一直保持联系。2000年,李振华回国安葬死去的老伴,当他看到弟弟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情景,想到自己漂泊一生,老伴去世,两个儿子忙着自己的生意,半年才相聚一次,不禁大为感慨。李振亚体恤哥哥的苦衷,提出让自己17岁的小女儿李丽去照顾伯父。李振华非常高兴,当即提出要收养李丽,得到李振亚夫妇和李丽本人同意。但李丽的老师却担心李振华的情况不符合《收养法》的有关规定,认为李振华被收养后与李振亚已不是兄弟关系,李振华已有两个儿子,李丽又超过了14周岁,这些都是李振华收养李丽的障碍。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:
1.李振华收养李丽是否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?
2.李振华有两个儿子、李丽超过14周岁是否影响收养的成立?
35.(14分)王良与石兰于1992年元旦结婚。2002年2月,王良以双方长期分居,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,经法院调解,石兰同意离婚,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上发生争执,协议不成。双方的主要争议是:(1)王良有祖传房屋四间,二人婚后共同使用,分居期间各住两间,石兰要求分割产权。王良以全部房屋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为由坚持反对,并出示产权证。(2)石兰婚前购有进口彩电、冰箱各一台,婚后共同使用,分居期间均置于王良房间,因零件老化和年久失修而报废,石兰要求用双方共同财产抵偿,王良也予以反对。(3)在二人分居期间,王良为给其弟筹集出国留学经费向人借款20000元;为给在农村去世的姑妈办丧事向人借款5000元,要求以共同财产偿还,石兰表示自己不负偿还义务。(4)王良的一部著作已交付出版社但未订立出版合同,石兰要求将预计稿酬列入共同财产加以分割,王良认为该著作尚未取得经济利益不属于分割范围。以上争执,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,应如何判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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